民盟安徽省委建议:
关于林长制改革中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人。相对于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我国林业人才队伍无论是总量还是结构,都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林业人才总量仍然不足,出现短缺断档,区域分布不平衡,专业人才结构以及年龄不合理,已有人才队伍结构不适应产业转型需要;高层次人才匮乏,青年后备人才储备不足;林业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不足;基层林业单位人才“引不来、留不住”问题突出;涉林院校与行业联系不够紧密,学科设计滞后于行业发展,职业培训与行业发展需求存在差异等。为此,建议: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顶层规划设计。分析当前林业人才队伍结构,总结不足与缺陷,构筑层次清晰的人才计划体系。建立人才激励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合理的人才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林业教育,创新林业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适应林业发展新需求;创新人才服务机制,优化人才队伍培养环境;通过政府以及行业宏观管理职能调控,促进林业人才结构的整体布局趋于合理,人才有序流动。
2.加大对林业高校、林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创新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引导林业高校改革人才培养供需模式,顺应林业行业和产业发展对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信息等新兴产业的需求,促进传统林学与新兴学科交叉融合,将林业重点学科“做特、做精、做强”,健全林业学科体系,促进林业高校特色发展。针对涉林院校与行业联系不够紧密,林业高校应该主动对接行业、专业新职能新定位,加强与行业、企业联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发挥高校的人才基地作用,按照拔尖人才(顶天型)与应用实践性人才(立地型)进行分类培养,服务行业人才需求,培养高质量多层次优秀人才,为林业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3.探索“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机制。通过完善林业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协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人事部门探索定向培养的保障机制,推进基层林业人才定向培养改革;借鉴大学生村官的特殊扶持机制,运用国家“面向农村地区招收大学生专项计划”的政策,在涉林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中试点实行林业基层场站大学生定向培养计划,发展急需专业人才,充实基层林业部门。在此基础上,争取改革试点和政策扶持,推动多层次(本科、研究生等)、多层面(国有林场、林业站、林业局等)林业人才定向培养模式。
4.完善林业职业资格与岗位准入制度,保障林业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适应国家推行职业资质资格改革的需要,将人才培养标准的建立与林业行业就业准入制度的建设统筹起来,专业教育与岗位需求、职业标准无缝对接。优化涉林关键岗位职业资格认证,林业关键就业岗位设立准入制度,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营造林质量、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木种苗等领域探索建立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推行持证上岗,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担任林业建设的主体负责人。对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林业工作站等岗位的公开招考制度进行适度优化,保障林业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规避基层林业人才断档、空心化等现象。如此一来既解决了林业人才管理机制不科学、用非所长、非专业人员占用专业技术岗位等问题,也保障了林业专业人员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