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推动我省林业增绿扩量-k8凯发

多措并举 推动我省林业增绿扩量
来源:省政协人资环委 2022-02-07 10:56:32 责编:何小龙 刘鹤


​民革安徽省委建议:

多措并举  推动我省林业增绿扩量


当前,我省林业发展环境良好,前景广阔,相关涉林法律体系健全,政策保障有力,但也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1.造林空间逐年缩减。2020年9月、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要求各地坚守耕地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生命线。安徽省未来的营造林空间将会大幅度缩减。

2.森林经营补贴标准偏低。除长江防护林退化林修复工程每亩补助500元外,当前全省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与长江防护林封山育林工程每亩补贴仅100元,省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与封山育林工程不享受中央财政与安徽省级财政补贴。经费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配套,但各地在具体森林经营工作中因配套资金庞大难以真正落实。

3.中幼林管护人力财力缺口较大。“十三五”期间,全省大规模人工造林,当前正处亟待抚育管护的中幼林阶段。因苗木市场不景气,林木价格较低,各经营主体对苗木管护积极性普遍不高;大量劳务人员外流造成管护人力严重缺口,致使部分中幼林地杂草荒芜。

为确保如期完成我省《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目标值,建议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致力于推进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营造林工程与“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

1.优化国土空间,因地制宜布设人工造林工程。全省各区县应对照国土空间规划、国土三调、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规划调查材料,在确保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与一般耕地前提下,对所辖各乡镇村内荒山荒地、道路与河渠两侧、村庄空地等采取见缝插绿方式,将片林与林带、房前屋后零星造林有机结合,宜绿则绿,应绿尽绿。

2.加大资金投入,科学开展各类森林经营活动。为提升各经营主体开展森林经营主动性与积极性,可建议中央财政适度提高中央财政森林抚育与长江防护林封山育林工程补贴标准,或通过安徽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形式增加补助标准;对省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与封山育林工作,也可由省、市、县依据地方财政情况统筹落实相应财政补贴资金。

对包括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在内各林分质量低、林地生产能力差的成熟林与过熟林,应因地制宜开展补植补造与树种更替工作。在不影响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前提下,可适度扩大木本油料林与特色经济林树种比例,提高经营主体经济收益与森林经营积极性。部分地区可利用区域生态优势,营造彩叶树种与珍贵乡土树种林区,打造森林景观,壮大森林旅游、康养与休闲产业,努力构建多元共生、健康可持续的自然生态系统,完善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3.助力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加大力度全面开展“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向农村宅旁、路旁、水旁、村旁“四旁”延伸,向道路河流两边、城镇村庄周边、单位周边、景区周边“四边”拓展,结合四条生态廊道建设,广泛开展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和森林长廊示范路段“四创”活动;注重提升城镇村绿地面积,扩建休闲广场与绿化公园;在平原地区构建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扩展农田林网空间,提高农田林网控制率;坚持人工造林与植树增绿相结合,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美化村庄庭院,打造环村林带,扩展区域林网,助力乡村振兴,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

4.培育服务主体,高效实施各项营林造林工程。通过将各项营造林工程以委托采购或公开招标形式交付给社会劳务机构,由相应劳务公司或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各项造林与营林具体工作,施工主体注重产前指导、产中检查、产后验收,严把质量关,可大幅度提高营造林工作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确保工程质量,也可有效缓解当前普遍存在的基层人力不足问题。在此基础上,推出可复制推广的林长制改革创新成果,加快我省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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