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住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党委书记刘连新告诉记者,“随着医改持续深入和形势变化发展,必须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要适应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的必要之举,公立医院从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发展方式的转变,对优化医疗收入结构提出更高要求。”刘连新认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制度短板的应有之义,价格反映技术劳务价值不充分、医疗服务价格机制与医务人员薪酬、财政投入补偿等机制缺乏有效衔接等,需要医疗服务价格同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密关联,在疏导深层次机制性矛盾上发力。
“目前受出生人口数量走低、疾病谱变化、消费层次上升等因素影响,医保筹资和支出面临多重挑战,需要更好发挥价格杠杆功能。”刘连新建议,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持续推进“填空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促进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
刘连新发现,与长三角发达地区相比,部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临床诊疗水平存在差距,导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偏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数量总量适中,但项目结构不合理,部分普遍开展、服务均质化程度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偏低,检查检验和大型设备治疗等物耗占比大的服务价格偏高。”他建议,要加大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供给。推进价格项目结构优化,比照“长三角”价格水平,选取价格偏低的通用型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专项价格调整,促进长三角地区价格合理、有序衔接。
(文图:江淮时报全媒体记者 王 悦 侯宗刚)